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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南沙区的食品经营许可需要哪些条件?

网络 9305 2021-08-03 17:47:36

南沙区支持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进行办理,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登陆广东政务服务官网或者自行前往凤凰大道1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50号-58号,该地址仅供参考。

办理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明;

4、各功能区间布局图和操作流程图;

5、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等;

7、自动售货设备相关材料;

8、中药材原料清单备案;

9、承包者证明文件;

10、下属食品经营门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食堂名单、地址、联系方式;

11、配备一定数量的密闭运输工具及清单;

12、配备与配送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仓库和设备设施清单;

13、建议信息化系统,能够实现食品追溯;

14、与配送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说明;

15、相应的食品安全培训场所与设备设施清单;

16、配送门店清单、地址、联系方式;

17、成品检验合格报告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需要如实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交申请材料;

2、由受理中心进行形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出具补正通知书,受理人需要按时填写补正;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将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初审通过后,核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对材料再次进行审核;

4、审核合格,批准后会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届时可以通过窗口领取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取证;不合格的不予批准,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去区政务中心进行办理,1000平方米以下在街道政务中心即可办理。

如有帮助,更多资讯欢迎关注小微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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