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商标的认同感越来越强烈,可是商标的申请有什么条件往往许多人并不了解,今天小编就为您带来了这样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必须符合法定的基本标准,不得违反禁用条款。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则在商标法中进一步规定了注册条件,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过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所以在商标法第二次修改时,将商标的基本标准与注册条件分两个层次作出规定,这是有必要的,也使注册商标有别于未注册商标。商标的注册条件主要是:
(1)应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这是注册商标的基本条件,因为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有区别性,只有商标具有显著特征,才能使人们借助于商标识别商品的来源,在千种百种同类商品中一望而知该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要求商标有显著特征,就决定了商标不是其他的标志,同时又决定了与他人相同的商标,或者与他人近似的容易混同的商标不能注册。
(2)不能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也就是说,通过商标注册取得的商标专用权不可以跟他人已经依法在先取得的相应权利相冲突。比如他人已经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先于商标注册的时间里取得了专利方面的外观设计权利,商标注册时就不得与此项权利相冲突。这项规定是为了协调不同的但是又会有冲突的法定权利而确立的。
(3)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是,如果只是单纯的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是,缺乏显著特征的。以上所述的标志之所以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就是因为不具有显著特征;但这样的规定也不是绝对的,这其中就有一种例外情况,经过使用以后取得了显著性特征的,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总而言之,商标需要具备显著特征是其注册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显著特征就不能成为商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显著特征可以在使用中获得。
(4)关于立体商标的注册条件,商标法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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