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西溪管委会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办理支持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线下的地址为西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西湖区赵公堤18号)12-13号窗口,该地址仅供参考。
受理条件:
1、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2、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办理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三名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
③办公及服务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一份;
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受委托人身份证;
⑤《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申请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以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12333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进行线上申请;
2、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的将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的,需要补正材料;不属于登记范畴或者登记管辖范围的,会即时决定不予受理。
3、对申请材料的形式和内容再次进行审批和核实,审查通过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不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作出许可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文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行政备案书面回执,发送的许可证是电子版。
办理时间:一个星期
注意事项:
1、从事这类活动必须要进行人力资源备案;
2、先在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对方先不审核是否通过,会约定线下考察场地,一切都满足条件后才审核通过线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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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